《南京市消防條例》加大了火災源頭的管理,這其中,較容易被普通市民忽略的、常閉式防火門長期違法打開的行為首次明確了處罰細則:該關的不關,發(fā)現(xiàn)一次,較高可罰2000元。
在條例中,這樣要求:“疏散走道、樓梯間及前室的疏散門應當采取可靠措施,確保常閉式防火門保持常閉,常開的防火門在發(fā)生火災時自行關閉;人員密集場所和高層、地下公共建筑的疏散走道、樓梯間及前室的疏散門未采取可靠措施,常閉式防火門不能保持常閉,或者常開的防火門不能保證在發(fā)生火災時自行關閉的,責令改正,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。”
“目前南京市人員密集場所和高層、地下建筑的安全出口一般使用的都是常閉式防火門!蹦暇┦邢乐ш牱ㄖ瓶瓶崎L謝兵24日在會場透露,作為—種活動的防火分隔物,常閉式防火門能滿足耐火穩(wěn)定性、完整性要求,具有防火、隔煙、阻擋高溫的特殊功能,“高層建筑一旦發(fā)生火災,整棟樓就會形成一個煙囪,濃煙和火苗會在樓內循環(huán)。而防火門的作用,就是阻隔烈火和濃煙的侵襲,阻擋煙氣和高溫!
一些大樓常閉式防火門已失效
但在現(xiàn)場救援中,南京消防官兵屢次發(fā)現(xiàn),常閉式防火門根本“不常閉”!笆忻駷閳D方便,會用東西將防火門抵住,使它一直處于常開狀態(tài)。我們注意到,在一些老樓高樓聚集的區(qū)域,像鼓樓、白下一帶,就有許多常閉式防火門,因為年久失修長期被抵住、敞開,閉門器已經失去了作用。導致門打開后,無法自動關閉。”謝兵較提醒說:“保持關閉,并不是鎖住,要保證防火門能夠隨時打開,進行疏散逃生,而防火門上的閉門器的作用,就是防火門被打開后,能夠自動閉合防火門,這樣防火門才能在火災發(fā)生后有效阻擋濃煙烈火的侵襲!
這種敞開常閉式防火門的行為,其實屬于一種“習慣性”消防違法,謝兵說,以前,公安消防機構只能采取勸導的方式促其整改,“但仍然屢禁不止。如今,為了讓常閉式防火門能夠真正發(fā)揮作用,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和《江蘇省消防條例》都作出了相應的規(guī)定,《南京市消防條例》中,首次進行了上限2000元的處罰細化。” |